根据《安全生产法》第九十条,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,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,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;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,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。
对于未经培训考核,即从事特种作业的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》第六十二条规定了行政处罚;造成重大安全事故,构成犯罪的, 对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。


